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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公民参与小矿开采仍属违法
——关于加纳政府解除小矿开采禁令的领事提醒
2019-01-04 02:26

  近日,加纳政府宣布,自2018年12月17日起正式解除小型金矿开采禁令,允许经政府审核且证照齐全的加纳小矿企业恢复开采。

  加纳政府同时强调,解禁小型金矿不是解禁非法采金,任何未经加纳政府批准的采金行为都是非法的,加纳政府将继续加大对以下非法采金行为的打击力度:(一)在河床上淘金;(二)在河岸宽度为60至100米缓冲区内淘金;(三)向水体内倾倒尾料或废水;(四)在森林保护区内采金;(五)造成土地退化的采金行为;(六)采金后不回填土地;(七)外国人参与开采小型金矿;(八)使用水银、氰化物等危险化学品;(九)使用无证重型堆土设备。

  同时,加纳政府将加强对采金活动的监管:一是推动修法,禁止外国人为小型金矿提供支持服务。二是改革矿业主管部门,成立地理调查指导委员会,划定可用于采金的土地范围,确保采金活动受控且可持续。严禁未经许可的采金行为,并创立基层社区采金合法化机制。三是整治大矿公司将土地分包给小矿公司的乱象,禁止大矿公司使用小矿开采技术,禁止借选料之名行采金之实,严查制造和运输用于在水体上洗金的设备。

  中国驻加纳使馆郑重提醒,解除小型金矿禁令仅面向加纳公民。中国公民在加纳从事小型金矿开采是非法的,不受当地法律保护。在加中国企业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,不参与非法采金及相关活动,以防个人权益和财产遭到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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